师市党委常委会议2012年9月28日决定  


牛正义同志任师市信访局局长(正处长级,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141团党委常委、副政委、纪委书记职务;

娄长安同志任师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、农八师商务局局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、副主任职务;

马晓英同志任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、管委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邱晓明同志任师市党委统战部副部长,农八师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范仲文同志任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、农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赵荣同志任农八师外事局(侨务办、旅游局)副局长(副主任)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老街街道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职务;

刘洪亮同志任农业科技开发研究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孙自清同志任党校(行政学校)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;

林琳同志任绿洲医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王树明同志任石河子市二中(高级中学)党委委员、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;

韩华同志任石河子市邮政局党委委员;

免去姜春华同志石河子市邮政局党委书记职务;

李睿同志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党委委员;

免去史秀琴同志师市经济委员会(工业局)副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免去曲国强同志师市文化体育局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免去王兴才同志师市文学艺术联合会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免去胡振林同志师市文学艺术联合会副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免去杨天生同志136团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批准吴洪其同志退休,原任职务自然免除;

批准贺翠香同志退休,原任职务自然免除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