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市党委常委会议2013年7月16日决定  


绿洲网 组织部讯 刘刚同志任师市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桑绫同志任向阳街道党委副书记、办事处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吕边社同志任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、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石河子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;

张志军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(试用期一年);

焦孟良同志任石河子南山新区党工委委员、管委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甘哲同志任师市团委副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
张正海同志任巴管处总工程师(试用期一年);

张文党同志任136团党委常委、副团长(试用期一年);

杨秋燕同志任141团党委常委、副政委、工会主席(试用期一年);

颜俊同志任144团总农艺师(试用期一年);

曲音同志任147团党委常委、副政委、纪委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
李汉英同志任150团总农艺师(试用期一年);

段军林同志任师市国有资产经营(集团)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
李立新同志任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121团党委常委、副团长职务;
陈建丽同志任师市党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八师人事局副局长;

汤小田同志任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;

王保新同志任八师民政局局长;

撤销师市房产局党委、纪委,成立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、纪委:邢明亮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、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
李彤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、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
杨建利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、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
刘春明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、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
张晖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试用期截止到2014年3月);

王艳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;

撤销建设局党委、纪委,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、纪委:李维建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书记、八师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副主任(副局长);

刘玉宏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副书记;

张明信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委员、八师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副主任(副局长)(正处长级);

周伟民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委员、八师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副主任(副局长)(正处级);

陈明兰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;

卜晓辉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委员、八师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副主任(副局长);

王银良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调研员;

吕德利同志任八师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;

吴加革同志任师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总规划师(正处级);

黄宝安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党组书记、八师商务局(招商局)副局长;

娄长安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党组副书记、八师商务局(招商局)局长;

张核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党组成员、八师商务局(招商局)副局长;

张忠良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党组成员、八师商务局(招商局)副局长,免去其师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
邓昌城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调研员;

水建新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调研员,免去其师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;

免去李克平同志师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职务;

白兴明同志任师市公安局调研员,免去其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、八师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
邹宁同志任八师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(副处长级),建议任八师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;

唐丽娅同志任八师检察分院副处级检察员;

杨克新同志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,建议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,免去其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;

范晓同志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(副处长级),建议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,免去其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,建议免去其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;

殷军同志任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,建议任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院长,免去其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,建议免去其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;

崔敬军同志任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,建议任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院长,免去其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,建议免去其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;

高飞同志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;

董恒利同志任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,建议任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副检察长;

毛继民同志任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,建议任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;

胡靖东同志任师市妇联主席,免去其148团党委常委、副政委、工会主席职务;

王秀琴同志任兵团石河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,免去其149团党委常委、副团长职务;

史志杰同志任师市广播电视局调研员,免去其师市广播电视局党委副书记、八师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,提前离岗,到龄后退休;

任联营同志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,建议免去其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研究室主任职务,提前离岗,到龄后退休;

周彦航同志任新城街道副调研员,免去其新城街道党委副书记、办事处主任职务,提前离岗,到龄后退休;

张弘同志享受副处级待遇,免去其石河子电大副校长职务,提前离岗,到龄后退休;

免去王世超同志师市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免去常玲同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免去彭品凡同志师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免去王进云同志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批准阿布来提同志退休;

免去夏中茂同志133团副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免去姬信先同志134团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免去陈先侠同志134团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
免去王建豪同志143团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。

COPYRIGHT BY 2010 SHZHEZI ORGANIZE BRANCH COMMUNIC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

主办:新疆石河子市党委组织部(人事局) 承办:新疆石河子市党委组织部远程教育管理中心

网站技术支持:(0993)2068359  传真:(0993)2018484  电子信箱:master@shz.gov.cn

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电信有害信息举报中心